霍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备设备智能化晋级改造项目(动力费用保管服务)中标成果公告
服务要求:运用路灯(包含一般路灯、中杆灯等)操控办理体系和楼宇照明设备操控办理体系,会集智能管控合同期内中标人担任收购人统辖的一切照明设备的运转保护,包含:路灯才智化办理信息渠道的完善及运用;灯杆、灯具、光源电器、公园广场路灯、配电柜、电缆、路灯变压器等高压下前方以下照明等设备的运转保护。
服务时刻:120个日历天内,供货商完结改造建造且经过合格查验后到达履约条件。到达履约条件后服务期限10年。
五、评定专家名单:汪涛、何云香、付启利、卢锋、何国声、陈福兰、惠进、苏发达、余跃
(二)供货商以为中标成果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在知道或许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歇息)经过以下方法提出质疑:方法一,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提出质疑;方法二,经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体系向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则时刻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收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络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财政部《政府收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令和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景象奉告如下:
(1)质疑人的称号、地址、邮编、联络人及联络电线)收购人称号、项目称号、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质疑人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署理人(需有托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